发布时间:2025-02-22 10:32:50    次浏览
近年来,灌云县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为重点,积极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步伐。该县立足本土实际,通过强化政策服务、加强业务培训、突出示范引领等方式,着力培育土地股份合作社,切实把广大农民从辛苦从事传统的耕种劳作中解脱出来,实现土地增效和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积极培育星级合作社,努力创建省市级示范合作社。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构建农业农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奠定了基础。立足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2014年,灌云县从稳妥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出发,以组建村支“两委”牵头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为抓手,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试点,积极探索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的新路子。县里成立由县委农工办、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乡镇领导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会议及新闻媒体加大舆论导向宣传,注重培植典型,推广经验,在全县形成鼓励、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真正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放心流转,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共识和内在动力,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认真调研,反复讨论,缜密计划,决定选择有一定经济实力、群众基础好、民风正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资金、资产、资源入股形式控股,既保证了基础投入,又为一旦歉收作了担保。选好一个团结上进、勇于开拓、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班子,真正为村民做事,带领全村村民增收致富。经过考察筛选,决定在县内5个乡镇进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试点。试点村包括下车镇林庄村、席圩村和杨集镇农旭村、龙苴镇乔荡村、侍庄街道办事处孙荡村和南岗乡南于村。试点方法采取以村支两委牵头,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遵循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实行保底分红。为扶持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灌云县委、县政府制定和完善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整合涉农项目扶持资金,将土地股份合作社纳入奖补范围。对已注册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除安排省级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项目补助外,优先安排承担各类农业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农村道路建设优先安排在土地股份合作社实施,切实改善合作社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承担和实施粮油高产创建、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等农业项目。 为加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管理,县、乡镇农经部门定期对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对合作社的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监事会、合作社成员加强内部监督,保证合作社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理财。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到财务、管理、经营、项目“四个分开”,明晰产权和职责。试点的合作社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基金,提高化解各种风险的能力。县财政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基金,基金专项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业主因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支付土地承包金、生产生活困难的帮扶,从而建立风险保障机制,保证营造良好的土地流转环境,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2015年,全县已成立由村支“两委”牵头组建的千亩连片土地股份合作社7家,入社农户1103户,注册资金1930万,流转土地7200亩。其中有5家被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创新试点”项目资金扶持对象。至目前,全县累计注册登记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74家,流转土地17.96万亩。立足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力度。灌云县高度重视家庭农场的培育,多措并举,有力推动家庭农场建设。为了使家庭农场获得稳定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支持,灌云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扶持粮食生产和蔬菜种植类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方案》,有力促进了土地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灌云县通过设立家庭农场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农村种粮大户、技术能手等带头发展家庭农场。从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家庭农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新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流转土地根据面积,按照每亩5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家庭农场经营者是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县里还从扶贫专项资金中再给予每亩50元的一次性补贴。同时对家庭农场用于生产贷款5万元以上的,在贷款期内给予2%的贴息补助,切实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农户资金短缺问题。至2015年底,全县共创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9家,各级政府奖励资金共计149万元。2016年,灌云县又有20个家庭农场将获得政府奖励。在落实用地政策、整合农业项目支持、创新农技服务方式、人才支持、品牌创建、优化金融信贷服务、新建储藏烘干设施等方面,对家庭农场的发展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鼓励,为家庭农场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在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灌云县坚持把培育“有技术、善管理、懂经营”的家庭农场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先后组织农场主参加各种学习班、培训班、着力提高家庭农场的发展经营水平。积极邀请省、市专家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先后围绕家庭农场发展策略、品牌创建、电子商务、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家庭农场主开展了8次集中培训,参训人员2100多人(次)。相关部门还组织技术人员为家庭农场生产提供蔬菜园艺、鲜切花、稻麦栽培和管理技术以及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建立基层农技人员结对指导制度,全县家庭农场主的经营理念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同时积极推动家庭农场与农村电商的联合与合作,实现大批量农产品的网上展示和销售。此外,灌云县还通过制定《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和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办法》,向农民发放家庭农场申请明白纸,让群众全面了解家庭农场设立程序、工商注册登记所需材料。严格按照程序,采取农户自愿申请、乡镇农经部门审核、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县农办复查的方式层层把关,全面规范家庭农场发展。在此基础上,县有关部门还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村组为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提供指导和帮助,为有意发展家庭农场的农户提供高效服务。县委、县政府每年对获得县级以上的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表彰奖励,并给予专项奖补,支持其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县已经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达1097家,经营面积18.7万亩。2015年,全县有10家被评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有4家被评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立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着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质量。近年来,灌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至2016年10月,全县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社累计达1287个,入社农户总数达到21.7万户。县委农工办重抓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升的意见》,《灌云县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省五好合作社以及市a级合作社创建活动。按照“三有一机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数量发展向质量提高转变。至2015年年底,灌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各级政府项目或奖励资金共计323万元,今年全县将有15家合作社得到省项目扶持资金。通过政策扶持、开展培训、现场指导和检查筛选,扶持了一批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社,创建了一批省市级示范社,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总体程度明显提升。本版策划董浦胜朱一清文字统筹邵从林朱一清本版图片吴晨光唐殿善